一个人已经去世,律师才把她的名字写进遗嘱。她没有签名,也没有两位见证人在场;甚至在她生前,根本没有一份以她本人名义完成的遗嘱草稿。照常理看,这份遗嘱应该不可能生效。可是,BC省最高法院最后却让她的遗愿获得了承认。
听到这里,很多人可能会问:难道遗嘱来不及签,家人以后还可以补做吗?答案恰恰相反。法院明确拒绝了她去世后才制作的新版本,因为任何人都不能在一个人去世以后,替她重新立一份遗嘱。真正改变结果的,是另一份在她生前已经存在、却写着伴侣名字的草稿。
这就是2026年BC省Henriksen Estate案件最特别的地方。法院面对的不是一份少了一个签名的普通草稿,而是一份名字不对、没有签署,却有律师记录和生前确认支持的文件。法院能不能补救,关键不只是她“曾经说过什么”,而是有没有证据证明她已经作出了确定、最终的决定。也正因为证据链非常完整,这宗案件才出现了一个罕见的结果。
不过,这个结果并不是在告诉我们,遗嘱可以以后再签。它真正提醒我们的,是财富传承中最容易被忽略的一步:规划必须在生前真正完成。你已经和家人谈过、把想法告诉律师,甚至已经看过草稿,都不等于文件已经生效。下面我们就用大白话看看,法院为什么先说“不行”,最后又怎样让她的遗愿生效。
一、事情是怎么发生的?
Henriksen Estate (Re) (2026 BCSC 1058, Henriksen)
Krista Henriksen和前配偶Awad Mohamed后来恢复了类似婚姻的伴侣关系,并准备制作Mirror Wills——镜像遗嘱。翻译成人话,就是两个人分别做一份内容相互对应的遗嘱;本案的安排是,一方去世后由另一方担任遗嘱执行人,并继承剩余遗产。
律师先制作了Awad的版本,准备等内容确定后,再制作Krista的对应版本。2025年6月底,Krista已经看过最新草稿并同意里面的安排,双方只差预约最后一次会议完成签署。
但是,Krista在2025年7月4日突然去世。她去世时,自己的版本还没有正式制作出来;之后,律师事务所才根据原来的内容补做了一份以Krista为立遗嘱人的草稿,Awad随后请求法院认可这份遗嘱。
二、法院首先说:死后补做的遗嘱,不能直接算数
BC省《遗嘱、遗产及继承法》(WESA)第58条,给法院一项补救权。即使一份遗嘱没有完全满足签字、见证等形式要求,只要相关文件是真实的,并且能够证明死者已经确定的最终遗产安排,法院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让它生效。
但是,法院认为这项权力仍然有一条底线:要补救的文件,必须在立遗嘱人生前已经存在。Krista去世后才制作出来的版本,在她生前根本不存在,因此不能被视为她留下的真实文件。
用最简单的话来说:法院可以尝试修补一个人活着时已经留下的文件,却不能在人去世以后,替他重新制作一份遗嘱。否则,就等于允许律师或者法官在死者去世后替死者做规划。
三、事情为什么又出现了转折?
虽然死后制作的版本不能通过第58条获得认可,法院却找到了另一条路。WESA第59条允许法院更正遗嘱:如果文件因为笔误、误解客户指示,或者没有真正执行客户指示,而没有准确反映立遗嘱人的意愿,法院可以对它进行更正。
本案中,2025年6月的草稿是在Krista生前已经存在的,也已经交给她审阅。法院认为,Krista之所以没有一份写着自己名字的版本,不是因为她还没有作出决定,而是因为律师采取了“先完成一个人的版本,再制作另一个人的版本”的工作流程。
因此,法院更正了Krista生前已经存在的那份草稿,把立遗嘱人的名字从Awad改为Krista,并按照镜像遗嘱的安排作出相应修改。更正以后,这份文件被法院接纳为Krista的遗嘱。
这个区别非常关键:法院并没有认可死后才制作的新遗嘱,而是更正了一份Krista生前已经存在、已经看过,并能反映她最终意愿的文件。
第58条主要解决的是:死者生前已经存在的记录或文件,虽然没有按照通常的遗嘱形式完成,但能够证明死者已经确定的遗嘱意愿。
第59条主要解决的是:一份遗嘱因笔误、误解指示或没有执行好指示,内容没有准确反映立遗嘱人的意愿。
本案中,死后补做的新版本不能通过第58条;法院最后依据第59条,更正了生前已经存在的Awad版本草稿。
四、这个判决是不是代表遗嘱不签也没关系?
当然不是。这宗案件非常依赖具体证据:生前已经有草稿、律师留下了记录、Krista看过相关内容,而且她的遗产安排已经相当明确。缺少其中任何一环,结果都可能不同。
更重要的是,Krista的兄弟姐妹虽然收到法院通知,却没有出庭反对。这是一宗没有人提出相反证据的申请;如果家属之间存在争议,法院可能需要面对完全不同的证据和说法。
部分遗产法律师也指出,本案利用第59条,把一份没有签署、而且原本写着另一个人名字的草稿,更正为Krista的遗嘱,是一个相当特殊的做法。这个判决值得关注,但不应该被理解成今后所有未签署的遗嘱都能获救。
五、从顾问的角度,我更担心的是什么?
做了这么多年保险和财富传承规划,我看到最多的问题,并不是客户没有想法,而是规划没有真正完成。
有些人的遗嘱还停留在脑袋里,有些人的受益人指定已经填好却没有签字;还有些人离婚、再婚以后,保单和退休账户里仍然保留着十几年前的受益人。
平时看起来只是少了一张纸、一个签名,或者一次最后确认;但意外发生以后,却可能变成一场漫长而昂贵的家庭争议。
六、我们从这个案件中学到了什么?
- 第一,想好了,不等于完成了。告诉过配偶、孩子或者律师自己准备怎样分配财产,并不能代替已经完成并正确签署的法律文件。
- 第二,法院的补救权只是安全网,不是规划工具。申请法院通常意味着律师费、时间成本、家人之间的争议,以及无法保证的结果。
- 第三,证据链非常重要。遗嘱草稿、律师会议记录、电子邮件和当事人的书面确认,都可能影响法院能否判断这是不是死者已经确定的最终意愿。
- 第四,镜像遗嘱最好同步制作。只先起草一个人的版本,看似只是工作流程,实际上可能让另一个人在发生意外时完全没有自己的文件。
- 第五,遗嘱之外的文件也要单独检查。人寿保险、RRSP、RRIF和TFSA的受益人指定各有自己的法律和合同规则,不能假设法院对遗嘱的补救一定同样适用。
七、今天最值得做的一件事
不要只问自己“我有没有做过遗产规划”,而要进一步检查:我的遗嘱是否还停留在草稿阶段?是否已经正确签字和见证?受益人指定是否已经提交,并由保险公司或金融机构确认记录?
如果经历过结婚、离婚、复合、再婚、生育、家庭关系变化,或者资产结构发生重大改变,也应该重新检查旧遗嘱和旧受益人指定是否仍然符合现在的意愿。
延伸阅读:如果家庭涉及再婚、前段婚姻的子女或不同受益人安排,可以进一步阅读 《重组家庭里,财产最后还能留给自己的孩子吗?》
如果你已经做过遗嘱、保险或者退休账户的受益人安排,不妨把这些文件放在一起重新检查一次:它们是否已经签署、提交并被正式记录?不同文件之间的安排是否彼此配合?
如果你不确定自己的规划到底已经走到哪一步,也可以做一次完整的财富传承文件检查。很多时候,需要解决的并不是重新设计一套复杂方案,而是把已经想好的安排真正落实下来。
遗产规划真正的分水岭,不是你有没有想好,而是正确的文件,有没有在你生前真正完成。
结语
Henriksen Estate这宗案件的结果,看起来像是法院成功挽救了一份没有完成的遗嘱。但真正值得记住的,不是“法院最后救回来了”,而是这个家庭原本可能完全不需要走进法院。
再好的财富传承方案,如果只停留在讨论、草稿或者口头意愿上,都可能在意外发生时失去作用。规划的最后一步,永远是把文件签好、提交,并确认它已经真正生效。
重要说明:本文仅作一般信息分享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遗嘱和遗产法律由各省及地区分别规定,且每宗案件高度依赖具体事实;魁北克省适用不同的民法体系。涉及个人遗产安排时,应咨询所在省份的遗产律师。
